关于举办“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目前实行“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用人制度。根据就业准入制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相关职业的唯一通行证。
本中心培训部已经成功开办了多期人力资源管理师/助师培训班,并取得了优异成绩,考试通过率高居佛山地区首位,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有目的地迎考,特开展“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管理人员;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4、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管理人员;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3、取得三级证书后,具有本科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4、取得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课程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 ◆招聘与配置 ◆培训与开发 ◆考核与评价 ◆薪酬与福利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授课老师 由“名校”人力资源教授和“名企”人力资源在职专业人士担纲主讲
人力资源管理师:¥2680元;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510元
注: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鉴定费、考试费、教材费及资料费等;
报名方式
1.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
2.交大1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两张; 3.申报表、证明各一张。
考试时间 2008年5月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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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2316371
咨询QQ:13923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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