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税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和实务(深圳,10月24日-25日)
【培训日期】2008年10月24日-25日
【培训地点】深圳
【培训对象】总经理、首席财务官、税务官、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法律总监/经理,会计主管、涉税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员等
【课程背景】
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起了所有企业的高度关注,因为2008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的第一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最新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和限额以及有关业务的税务处理。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税收政策的实施,再加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在全国企业的推广实行,使原来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帐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企业如果不能提前准确地掌握这些变化和差异,并采用适当的调整方法,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或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
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摆在企业面前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如何按照新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如何规避因新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在新的年度正确进行税务处理?这些都是每一个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面临的新课题。
【课程收益】
●拓展视野,扩充知识,获得实操技能和专业价值的综合提升; ●学习交流,联谊人脉,拓展企业和个人专业发展的人际网络; ●带着问题,课间请教,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获得个性化专项指导
【课程目标】
●如何全面运用最新财税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汇算清缴 ●正确处理财税体系和纳税体系的差异 ●准确掌握汇算清缴中的涉税风险管理及控制 ●准确地运用实用性技巧调整企业利润 ●提高企业汇算清缴的质量,减少审计费用支出,降低涉税风险
【课程大纲】
一、新准则新税法下的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 ●新税制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 ●新税法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新准则体系下,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协调、相关纳税调整处理 ●新税法下,年终决算中税项调整与节税技巧及利润调整办法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新税法下,企业会计决算前纳税筹划的总体思路 ●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与税务调整 ●新税制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税务筹划案例点评和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及稽查应对策略
二、新税法下应税收入 ●新税法下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新税法下货币形式收入和非货币形式收入的类型 ●新税法下各种收入的具体类型及确认 ●新税法下分期确认收入的类型及方法 ●新税法下视同销售的类型及确认 ●新税法下不征税收入的类型及确认
三、新税法下成本费用税前扣除 ●新税法下成本费用扣除的基本原则; ●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区分; ●税前扣除成本的内容 ●税前扣除期间费用的内容; ●税前扣除税金的内容; ●税前扣除损失及其他支出的内容; ●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的判断、扣除标准及计算方法; ●税前扣除工资薪金的内容; ●税前扣除利息费用的内容及标准;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广告支出/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各种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转让财产费用、租赁费用及劳动保护支出的税前扣除规定; ●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费用的税前扣除规定; ●佣金的税前扣除标准; ●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的税前扣除; ●不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内容
四、新税法下资产的税务处理 ●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各类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改建支出的区划标准; ●各类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无形资产的类型、计税基础、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开办费的内容、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及转让处置时的处理; ●存货的计税基础及计价方法
五、新税法下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 ●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和抵免年限
六、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的内容、判断标准及纳税筹划 ●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及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公共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及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所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项目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 ●高科技企业的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 ●技术开发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残疾职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抵免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类型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的优惠政策 ●企业购买环境保护、节水节能及安全生产享受投资抵免的条件、投资抵免的比例及年限
七、新税法下的源泉扣缴解析 ●扣缴义务人的界定 ●扣缴范围的确定 ●各类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源泉扣缴未实现时的处理 ●源泉扣缴的申报缴纳
八、新税法下反避税政策解析 ●关联企业与业务往来的界定 ●独立交易原则 ●成本分摊协议 ●转让定价及调整方法 ●预约定价安排及操作实务 ●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报告与核定征收 ●转让定价同期文档资料准备 ●避税港与受控外国公司的判断标准 ●资本弱化的判断标准与纳税调整 ●一般反避税条款及判断标准 ●纳税调整加收利息的具体标准
九、新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管理的解析 ●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纳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的货币计量单位及外汇折算方法
十、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过渡期政策及其他问题解析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过渡措施 ●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协定的关系
【讲师介绍】
边老师,特聘税务专家和资深培训讲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清华大学税务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特聘讲师。从事税务教学及税务稽查工作长达20多年,曾担任税务干校校长、税务局局长、税务稽查局局长等职。在多年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积累大量的反避税工作经验。并在多年的会计、税法教学工作中,总结出了独具特色的“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课程。通过此课程使财会人员掌握税法的具体规定、在会计核算中如何计算、怎样缴纳税金的方法与技巧;及时处理涉税事宜;正确运用税收政策。帮助企业规范自己税收行为,避免税收风险。此课程的推出,受到全国企业的欢迎。边老师在全国的演讲中也受到企业界朋友的高度评价,被誉为“税务核算的实战专家”。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22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51501165,010-5150117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51501019 4.广东客户报名专线:020-61131055 5.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6.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7.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1.报名学员可获赠一本最新的管理书籍,详细书目请浏览网站 2.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